关于2024年度铜陵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4-02-27 08:20 来源:科技局 访问量:

 

关于2024年度铜陵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区科技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秘〔20245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4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1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注:到期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       截止日期

2024年我市高企认定推荐工作分三批,企业申请程序和中介机构注册程序详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第一批截止日期:2024年4月7日;

第二批截止日期:2024年6月14日;

第三批截止日期:2024年8月16日。

三、       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内容详见附件1中《申报材料清单》,其中专项审计报告与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按要求赋码。截止日期前申报材料初稿纸质版一式一份)、申报材料初稿电子版企业调查表(附件2报送至县区科技部门。各县区受理材料截止时间,具体请咨询辖区科技部门。

县区科技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初稿纸质版、申报材料初稿电子版、企业调查表县区科技部门高企推荐汇总表(附件3汇总后,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       推荐流程

(一)专家论证咨询

每批次受理结束后,我局将综合企业申报情况酌情组织专家论证咨询,对照高企认定标准,邀请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估,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帮助企业完善申报材料,专家修改意见第一时间反馈申报企业

(二)税务实地核查

论证咨询会后,市科技部门统一将企业申报材料转送市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进行现场财务核查。各企业需保证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务必签字盖章齐全税务部门核查结束后申报材料纸质初稿将统一退回企业

(三)       部门会商推荐

结合税务核查、现场调研等情况,科技、财政、税务部门会商研究提出批次推荐名单,上报至省高企认定办。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0562-2833433;

          枞阳县科技局 0562-3212911;

铜官区科技局 0562-6865100;

义安区科技局 0562-5720886;

郊区科经局 0562-2896831;

铜陵经开区金科局 0562-2819060。

 

附件1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企业调查表

附件3:县区科技部门高企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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